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食品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食品安全法監管體制的理順是食品安全立法的最重要的使命之一。
有記者提問稱,關于這次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已經經過四次審議了,關于監管體制方面中國目前實行的是分段式管理,如何做到無縫式分段式管理,如何避免“九龍不治水”的情況?
信春鷹回答說,現在通過的食品安全法在分段管理、無縫隙銜接、各部門各司其職,并且要依法承擔責任方面,做了非常重要的規定,這些規定是很完善的。
信春鷹指出,衛生行政部門承擔綜合協調職責。草案第4條的規定,由質監部門負責生產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流通環節的監管、食藥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管。在分段監管的基礎上,還規定國務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