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計劃《生活飲用水檢驗方法 第7部分:有機物綜合指標》由361(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主要起草單位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 、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吉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武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延慶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濟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黃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計量檢測研究院 、深圳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水質監測站 、長沙供水有限公司 、佛山水業集團 、國網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 、金華市千誠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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