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計劃《生活飲用水檢驗方法 第5部分:無機非金屬指標》由361(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主要起草單位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 、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懷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水質監測中心 、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石家莊監測站 、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廣元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東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甘肅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西藏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綜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烏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青海省地方病預防控制所 、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石景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成都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普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
附件下載: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