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推進內外貿一體化有利于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有利于暢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59號)關于“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制定發布內外貿一體化產品和服務標準”的要求,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國貿促會章程》,于近期立項了《內外貿一體化產品評價通則》團體標準。該標準起草工作由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和中國國際商會商業行業商會共同牽頭組織,擬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為了更好地推動該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內外貿一體化產品評價通則》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起草單位應為依法經營、業績突出,在內外貿一體化領域排名前列的企業(制造類和貿易類)、貿促機構、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起草單位應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二)起草人應熟悉內外貿一體化相關工作,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
二、 起草單位、起草人權力和義務
(一)在正式發布《內外貿一體化產品評價通則》團體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列入相關企業、貿促機構、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的名稱。
(二)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內外貿一體化產品評價通則》團體標準起草人名單。備注:每個單位原則上限定為列名1人。
(三)能夠堅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與該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討論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
(五)能夠共享本單位在內外貿一體化領域所取得的優秀成果,提供給標準起草工作組參考。
(六)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逐字逐句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七)在可以公開的前提下,向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個人相關研究成果、經典案例和數據,供起草標準參考。
(八) 起草單位不得在會議及公共場合攻擊、損毀同行。
三、名額限制
將根據報名情況,選取30家以內的企業、貿促機構、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作為此項標準起草單位。
四、 參與原則
《內外貿一體化產品評價通則》團體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要求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并給予一定的技術支持,以確保標準制定計劃項目按時完成。
五、 申報要求
擬申請成為《內外貿一體化產品評價通則》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的企業、貿促機構、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請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有關文字材料于2022年2月20日前傳真或郵寄至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標準工作部。
六、 聯系方式
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標準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電 話:010-66094072
郵 箱:ccpitning@163.com
聯系人:崔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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