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浙電促會〔2018〕26號)有關規定,由浙江國貿數字科技有限公司牽頭編制的團體標準《跨境電子商務 術語》已完成征求意見并修改定稿。現予以公示,公示時間:12月20日-12月27日。
如有異議,請與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聯系。
聯系人:陳福棣、姚園
聯系電話:0571-87065525、85806719
電子郵箱:zjdscjh@163.com
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
浙江省電子商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
1.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關于團體標準《跨境電子商務 術語》的公示.pdf
2.《跨境電子商務 術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