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點果汁就稱果汁飲料,果汁中加入糖卻沒有在標識里說明……這些魚目混珠的局面有望得到終結。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布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飲料通則》將于12月1日起實施。下月實施的《飲料通則》,第一次把目前市場上售賣的飲料分成碳酸飲料、果汁和蔬菜汁、蛋白飲料、茶飲料、咖啡飲料等共11個類別。這意味著今后飲料生產企業給飲料起名字,都必須按照標準規定“對號入座”。目前市場上名目繁多的果汁飲料也將受到約束。標準規定,果汁飲料的果汁(漿)含量須大于或者等于10%,凡是果汁(漿)含量低于10%的飲料,今后均不得稱為果汁飲料,而純果汁飲品果汁含量應達到100%,果味飲料不低于5%。蔬菜汁飲料中的蔬菜汁(漿)含量須大于或等于5%;奶茶飲料中,乳蛋白含量也不應低于0.5%;而乳酸菌飲料中,乳蛋白含量不得小于0.7%等。
此外,飲料國標還對各類飲料含糖量標準做了具體規定,如果果汁或者茶飲料添加了食糖,須在產品名稱的鄰近部位清晰地標明“加糖”字樣。而產品如果標注“低糖”,則糖含量每100毫升應不大于4.5克。消費者說法消費者李小姐每次到超市挑選飲料,總覺得無從下手。“光是果汁和蔬菜汁飲料就多得讓人挑花眼。仔細看有的果汁飲料含量是100%,有的是30%,有的又沒標注,鬧不清該選什么。如果真有標準詳細規定,對我們消費者來說是件好事。”而消費者譚先生則表示自己只固定喝幾個品牌的飲料,所以對飲料成分沒有刻意關注過。不過,他也認為如果有國標對此進行規范,消費者選擇起來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