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發展小店經濟對于促進就業、擴大消費、提升經濟活力、服務改善民生、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商務部辦公廳等七部門《關于開展小店經濟推進行動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215號)提出:鼓勵以“產品優、服務好、環境美、營銷廣”為標準打造特色小店。
為助力小店經濟發展,加快培育特色小店,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于近期立項了《“優好美廣”特色小店評價指南》團體標準,擬于2020年年內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為了更好地推動該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優好美廣”特色小店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在特色小店創建和管理領域排名前列的行業主管部門、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科研院校和高等院校,起草單位應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二)起草人應熟悉特色小店培育和評價等相關工作,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
二、 起草單位、起草人權力和義務
(一)在正式發布特色小店團體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列入相關參與單位的名稱。
(二)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特色小店團體標準起草人名單。備注:每個單位原則上限定為列名1人。
(三)能夠堅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與該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討論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
(五)能夠共享本單位在特色小店培育和評價等領域所取得的優秀成果,提供給標準起草工作組參考。
(六)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逐字逐句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七)在可以公開的前提下,向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個人相關研究成果、經典案例和數據,供起草標準參考。
(八)起草單位不得在會議及公共場合攻擊、損毀同行。
三、 名額限制
將根據報名情況,原則上選取30家以內的相關單位作為此項標準起草單位。
四、 參與原則
特色小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要求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并給予一定的技術支持,以確保標準制定計劃項目按時完成。
五、 申報要求
擬申請參與特色小店團體標準起草工作的相關單位,請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有關文字材料于2020年8月20日前傳真或郵寄至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備注:疫情期間如申報單位蓋章不方便,可先提交WORD電子版)
六、 聯系方式
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電 話:010-66094068
郵 箱:ccpitning@163.com
聯系人:崔寧
附件:《“優好美廣”特色小店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報表
關于公開征集《“優好美廣”特色小店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