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JD 0001 S-2019 高溫肉粉腸
本標準規定了低溫肉粉腸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畜肉(豬肉、牛肉)、鮮、凍禽肉(雞肉、鴨肉)中的一種或兩種為主要原料,經選料,再經解凍或不解凍、修整、配料、絞切(或不絞切),添加(或注射)水、大豆蛋白、食用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馬鈴薯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食用甘薯淀粉、肉制品加工用玉米淀粉制品中的一種或幾種]、 食用鹽、白砂糖、味精、水分保持劑(三聚磷酸鈉、焦磷酸鈉、六偏磷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或復配水分保持抗氧化增稠劑或復配水分保持抗氧化劑或復配水分保持劑P120)、增稠劑(磷酸酯雙淀粉、卡拉膠、黃原膠中的一種或幾種或復配增稠劑I或復配增稠劑II或復配增稠劑II)、酸度調節劑(乳酸鈉)、防腐劑(脫氫乙酸鈉、乳酸鏈球菌素、山梨酸或山梨酸鉀、雙乙酸鈉中的一種或幾種)、著色劑(紅曲紅、高梁紅、誘惑紅、紅曲黃色素、復配著色劑高梁紅4號中的一種或幾種)、抗氧化劑(D-異抗壞血酸鈉)、護色劑(亞硝酸鈉)、食品用香精、添加或不添加增味劑(5' -呈味核苷酸二鈉)、氯化鉀、食用葡萄糖、葡萄糖酸-δ-內酯、山楂核煙熏香味料、香辛料粉(八角、花椒、孜然、白胡椒、辣椒、肉豆蔻、桂皮、小茴香、姜、蔥、蒜、芝麻、白芷)、甜玉米、胡蘿卜、鹽漬海帶,添加或不添加速溶五香粉、非即食香辛料調味汁,滾揉腌制(或攪拌、斬拌),灌裝(食品包裝用塑料腸衣膜、天然腸衣、膠原蛋白腸衣、腐皮) (或定型)、蒸煮(88°C~95℃, 90~150分鐘)、煙熏(果木和白砂糖)(或不煙熏)、冷卻、真空包裝(或不真空包裝)、殺菌(92℃~98℃, 50~90分鐘) (或不殺 菌)、冷卻(或不冷卻)、包裝而制成的淀粉含量10~ 20%的低溫肉粉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