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HCC 0066 S-2023 海參肽鹿尾膏
本標準適用于以蜂蜜、海參(經(jīng)中性蛋白酶水解)、鹿尾(去骨)、山藥、紅參、黃精、龍眼肉、鹿鞭、鹿筋、黑松露(塊菌)、大豆肽粉、瑪咖粉、牛蒡根、砂仁、黑芝麻、枸杞為原料,經(jīng)原料預(yù)處理、提取、濃縮、混合、成型或不成型、分裝、包裝而成的海參肽鹿尾膏,屬其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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