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堅果籽類脆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板栗仁、開心果仁、核桃仁、腰果仁、杏仁、扁桃仁(巴旦木仁)、碧根果仁、夏威夷果仁、銀杏果仁(白果仁)、榛子、松籽仁、花生仁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經原料預處理、預煮或不預煮,輔以食用棕櫚油、麥芽糖漿、麥芽糊精、白砂糖、食用鹽中的幾種或全部,經真空浸漬、速凍、脆化(真空油炸或真空冷凍干燥),添加或不添加椒鹽味復合調味料、海苔味復合調味料、香辣味復合調味料、麻辣味復合調味料、藤椒味復合調味料、番茄味復合調味料、咖啡粉、紅棗汁、姜汁、黑巧克力塊、黑芝麻、白巧克力塊、白芝麻中的一種或幾種,充氮氣、包裝而成即食的熟制堅果籽類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