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糯米發酵酒及其配制酒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糯米為原料,經清洗、浸泡、蒸煮、發酵【加入生活飲用水(經反滲透凈化處理)、葡萄糖淀粉酶Glucoamylase(來源:米曲霉Aspergillus oryzase或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或酒曲)】、添加或不添加【食用花卉(丹鳳牡丹花、重瓣紅玫瑰、關山櫻花、菊花(亳菊、滁菊、貢菊、杭白菊、懷菊)、茉莉花、桂花、槐花、金銀花中的一種或幾種)、白砂糖、蜂蜜中的一種或幾種】、過濾或不過濾、煎酒、貯存、調配或不調配、灌裝、殺菌(或殺菌、灌裝)等工序包裝加工而成的糯米發酵酒及其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