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米酒及風味米酒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糯米、生活飲用水為主要原料,經清洗、浸泡、蒸煮、發酵【加入酒曲或葡萄糖淀粉酶Glucoamylase(來源:米曲霉Aspergillus oryzase或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過濾或不過濾,調配或不調配【添加食用花卉或其水煮提取物(丹鳳牡丹花、重瓣紅玫瑰、關山櫻花、茉莉花、桂花、槐花中的一種或幾種)、關山櫻花汁(漿)、濃縮關山櫻花汁(漿)、糖漬關山櫻花、鹽漬關山櫻花、白砂糖、食用葡萄糖、蜂蜜、食用鹽、檸檬酸、檸檬酸鈉、DL-蘋果酸、乳酸、抗壞血酸(又名維生素C)(抗氧化劑)、D-異抗壞血酸鈉、羧甲基纖維素鈉、海藻酸鈉、結冷膠、黃原膠、卡拉膠、瓜爾膠、果膠、瓊脂、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三氯蔗糖(又名蔗糖素)、甜菊糖苷、赤蘚糖醇、食品用香精(水果香精、酸奶香精、鹽香精、花卉香精、茶香精、植物香精、蔬菜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幾種】、灌裝、殺菌、包裝加工而成的米酒及風味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