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青麥仁及其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經脫殼的乳熟后期蠟熟期收割的小麥粒(以下簡稱青麥仁)為原料,經過清洗、漂燙、冷卻、真空包裝、冷凍貯存而成的青麥仁;
或以青麥仁為原料,經過清洗、漂燙、冷卻、炒制、冷卻、拌油(大豆油或大豆色拉油),添加或不添加鐵棍山藥粉(熟制)、石磨碾壓、真空包裝、冷凍貯存而成的石磨碾饌;
或以青麥仁為原料,經過清洗、漂燙、冷卻、炒制、冷卻、拌油(大豆油或大豆色拉油),添加或不添加鐵棍山藥粉(熟制)、機械擠壓、切段、真空包裝、冷凍貯存而成的碾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