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無汽蘇打果味飲料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生活飲用水(經粗濾、精濾、反滲透)為主要原料,加入碳酸氫鈉,添加或不添加濃縮檸檬汁、濃縮蘋果汁、濃縮金桔汁、濃縮蜜桃汁、濃縮西柚汁、乙酰磺胺酸鉀(安賽蜜)、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環己基氨基磺酸鈉、三氯蔗糖、氯化鉀、葡萄糖酸鋅、對羥基苯甲酸甲酯鈉、對羥基苯甲酸乙酯鈉、食用鹽、食用香精(檸檬香精、青檸香精、金桔香精、茉莉香精、西柚香精、金銀花香精、蜜桃香精、櫻花香精、蘋果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多種,經調配、臭氧殺菌、灌裝、封口加工而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無汽蘇打果味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