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熟制獅子頭、肉丸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雞肉、豬肉、牛肉、羊肉)(經解凍或不解凍、修整、清洗、加工絞碎)中的一種為主要原料,加入大豆分離蛋白、蔬菜{[蘿卜、胡蘿卜、韭菜、芹菜(經揀選、清洗、切碎)]、[紅薯、山藥(清洗、蒸煮、去皮、搗碎成泥)]}、食用淀粉(食用玉米淀粉、食用小麥淀粉、食用馬鈴薯淀粉)、小麥粉、生活飲用水、蔥、姜、雞肉味復合調味料、牛肉味復合調味料、豬肉味復合調味料、羊肉味復合調味料、排骨味復合調味料、食用鹽、白砂糖、料酒、雞精調味料、味精、香辛料(辣椒、花椒、八角、丁香、孜然、小茴香、肉豆蔻、高良姜、山奈、桂皮、草果、月桂葉中的一種或幾種)、大豆油、菜籽油、棕櫚油、食用香精(雞肉香精、牛肉香精、豬肉香精、排骨香精、羊肉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多種,輔以 5′-呈味核苷酸二鈉(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鈉)、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谷氨酸鈉、六偏磷酸鈉、焦磷酸鈉、三聚磷酸鈉、紅曲紅、高粱紅中的一種或多種,經攪拌、成型、油炸(大豆油或菜籽油或棕櫚油)或鹵制、冷卻、包裝、滅菌或不滅菌、外包裝而成的即食熟制獅子頭、肉丸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