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餅干混合顆粒制品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餅干制品(巧克力餅干、焦糖餅干、牛奶餅干、紅絲絨餅干、姜餅、草莓餅干、甜橙餅干、燕麥餅干、蛋黃餅干、檸檬餅干、白桃餅干、布朗尼餅干、榛果餅干、碧根果餅干、覆盆子餅干、黃油餅干、芝士餅干、格蕾厄姆全麥餅干中的一種或幾種)為主要原料,輔以膨化制品(谷物球、谷物片中的一種或幾種)、熟制堅果與籽仁(南瓜子仁、開心果碎、腰果、榛子、杏仁、夏威夷果、松子、花生、核桃、巴旦木、碧根果、藜麥、青豆、紅豆、豌豆、黃豆、板栗中的一種或幾種)、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干果制品(黃桃干、草莓干、香蕉干、菠蘿干、蔓越莓干、藍莓干、葡萄干、杏干、櫻桃干、無花果干、芒果干、蘋果干、青柚、獼猴桃、金桔干、菠蘿干、榴蓮干、棗干、枸杞、火龍果干、桂圓干、椰果、烤椰片中的一種或幾種)、蜜餞(蔓越莓、草莓、圣女果、青柚、黃桃、獼猴桃、荔枝、甜橙、青檸、西梅、藍莓、玫瑰李、金桔、杏脯中的一種或幾種)中的一種或多種,經驗收、切碎(或不切碎)、噴白砂糖液(白砂糖加水熬煮而成)(或不噴糖)、混合、稱量、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餅干混合顆粒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