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規定了本企業生產的兒童速凍調制食品的定義、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牛肉、豬肉、雞肉、鴨肉)、動物性水產品(魚肉、蝦肉、蟹肉)為主要原料,添加水、天然腸衣或膠原蛋白腸衣、食用淀粉、小麥粉、蔬菜、雞蛋、奶粉、芝士、面包糠、植物油、食用鹽、釀造醬油(生抽、老抽)、白砂糖、谷氨酸鈉(味精)、大豆蛋白粉、魔芋精粉、乙酰化雙淀粉己二酸酯、黃原膠、明膠、卡拉膠、結冷膠、可得然膠、辣椒紅、誘惑紅(僅肉灌腸類產品添加)、β-胡蘿卜素、紅曲紅、胭脂蟲紅、乙基麥芽酚、亞硝酸鈉、碳酸氫鈉、碳酸鈣、復配水分保持劑(焦磷酸鈉、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經絞碎(或切粒)、制漿、成型、熟制、冷卻、速凍、包裝等工藝制成的可供兒童食用的速凍調制食品。
注: 原輔料和食品添加劑根據產品類別需要選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