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FL 0006 S-2022 肉粉腸(肚)
本標準規定了肉粉腸(肚)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豬肉(瘦肉占50%以上)、雞肉和雞皮為原料,經前處理、修整、絞肉,加入或不加入復配水分保持劑、復配肉制品增稠劑、高粱紅、紅曲紅或紅曲米,加入食用淀粉、飲用水、食用鹽,加入或不加入松仁、芝麻香油、蔥汁(將蔥清洗后,用榨汁機榨汁制得、姜汁(將姜清洗后,用榨汁機榨汁制得)、白砂糖、食品用香精、香辛料粉(花椒粉、八角粉),經攪拌(或滾揉)、腌制(或不腌制)、灌腸或裝肚、烘千(或不烘干)、蒸煮 (中心溫度70℃~95℃,20~95分鐘)、熏制或不熏制、冷卻、真空包裝后高溫殺菌(121℃~123℃, 30min)、冷卻、裝箱入庫制成的《淀粉含量10~20%、蛋白質含量不低于5%)直接食用或加熱后食用的肉粉腸(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