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魚油夾心型凝膠糖果系列的要求、檢驗規則及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明膠和山梨糖醇(或山梨糖醇液)、木糖醇、麥芽糖醇(或麥芽糖醇液)、乳糖醇、赤蘚糖醇、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低聚木糖、低聚異麥芽糖、菊粉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原料,添加魚油及提取物(或魚油或魚油提取物)、甘油、水,選擇性添加大豆油、核桃油、亞麻籽油、紫蘇籽油、葵花籽油、玉米油、番茄籽油、中鏈甘油三酯、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備料、溶糖制凝膠、制備夾心、成形、干燥定型、包裝制成的魚油夾心型凝膠糖果系列(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