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預調雞尾酒(配制酒)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白蘭地、伏特加(俄得克)、威士忌、朗姆酒、葡萄酒、食用酒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為基酒,添加純凈水(水經過反滲透過濾機制得),加入濃縮果汁(蘋果汁、梨汁、藍莓汁、橙汁、檸檬汁、獼猴桃汁、葡萄汁、柑桔汁、桃汁、草莓汁、櫻桃汁、山楂汁、芒果汁、桑葚汁、沙棘果汁、圓棗汁、番石榴果汁、菠蘿汁、荔枝汁、山竹汁中的一種或幾種)或果汁(橙汁、芒果汁、沙棘果汁、菠蘿汁、櫻桃汁、草莓汁、藍莓汁、蘋果汁、黑加侖汁、柚子汁中的一種或幾種),加或不加咖啡粉、可可粉、白砂糖、果葡糖漿、食用鹽一種或幾種,添加防腐劑(山梨酸鉀、苯甲酸鈉中的一種或兩種)、增稠劑(瓣甲基纖維素鈉、黃原膠中的一種或兩種)、酸度調節劑(檸檬酸、檸檬酸鈉、L-蘋果酸)、甜味劑[三氯蔗糖、環乙基氨磺酸鈉(又名甜蜜素)、赤蘚糖醇中的一種或幾種]、著色劑(焦糖色、亮藍、胭脂紅、莧菜紅、誘惑紅、檸檬黃、日落黃中的一種或幾種)、抗氧化劑(維生素C)、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調配、過濾、充二氧化碳、灌裝、殺菌或不殺菌、包裝而制成的酒精度為1.0~20.0%vol的預調雞尾酒(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