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山楂調味糖漿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濃縮的山楂汁(漿)、蜂蜜、麥芽糖、果葡糖漿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桔紅粉、甘草粉、胖大海粉、菊花粉、百合粉、薄荷粉、金銀花粉、生姜粉、杏仁粉、茯苓粉、枇杷粉、羅漢果粉、紅棗粉、枸杞、青果粉中的一種或多種,添加或不添加低聚異麥芽糖、銀耳、冰糖、白砂糖、食品添加劑(焦糖色、檸檬酸、山梨酸鉀中的一種或多種)、燕窩中的一種或多種,經加調配、熬制成醬狀、灌裝、殺菌或不殺菌制成的山楂調味糖漿,一般加開水稀釋10倍后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