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雞湯罐頭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雞肉為主要原料,經解凍(或不解凍)、清洗、修整、切塊或不切塊,添加桂圓、蓮子、枸杞、干制紅棗、糯米、熟制板栗仁、人參(人工種植)(≤12.5g/kg)、黃姜、五指毛桃、竹蓀、香菇、草菇、蘑菇、黑木耳、銀耳、猴頭菇、松茸、口蘑、紅菇、松蘑、姬松茸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食用鹽、香辛料(八角、辣椒、白胡椒、黑胡椒、肉豆蔻、肉桂、砂仁、山奈、高良姜、草果、白芷、陳皮、丁香、大蔥、花椒、生姜、大蒜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醬油、黃酒、植物油(大豆油、棉籽油、米糠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花生油、芝麻油、亞麻籽油、蓖麻籽油、菜籽油中的一種或幾種),炒制或不炒制、加水煮制、過濾或不過濾、包裝、密封、殺菌、冷卻而制成的雞湯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