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無醇果酒的技術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酒精度不低于7.0%(體積分數)的果酒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苯甲酸鈉、山梨酸鉀、焦亞硫酸鉀、紫草紅、天然胡蘿卜素、黑加侖紅、柑橘黃、高粱紅、桑椹紅、甜菜紅、卡拉膠、甘油、乳酸鈉、檸檬酸、檸檬酸鈉、DL-蘋果酸、L-蘋果酸、DL-蘋果酸鈉、乳酸、三氯蔗糖、紐甜、木糖醇中的一種或幾種),經脫醇、澄清處理、調配、過濾、充入或不充入二氧化碳、灌裝、殺菌、包裝工藝制成的酒精度小于0.5%(體積分數)的無醇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