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飲品基料(冷凍飲品預混料)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以及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水、淀粉糖、食糖、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乳清粉、乳清蛋白、乳粉、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煉乳、發酵乳、稀奶油、調制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發酵黃油、干酪、再制干酪及干酪制品、乳糖、可可粉、可可脂、可可液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蜂蜜干粉、蜂蜜、果糖、低聚果糖、豆制品、植物蛋白、椰子漿、椰子粉、杏仁粉、復合調味料、半固態調味料、飲料、固體飲料、調味糖漿、食品餡料、果凍、果蔬纖維、果醬果泥、果蔬粉、茶粉、茶濃縮液、咖啡粉、食用植物提取物(水提方式,包括咖啡提取物、麥芽提取物等)、食品工業用濃縮液(汁、漿)、蛋及蛋制品、食用鹽、配制酒、葡萄干、蜜餞、雜糧粉其中的幾種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食品用香精、天然胡蘿卜素、β-胡蘿卜素、卡拉膠、黃原膠、瓜爾膠、誘惑紅,經配料、混合、加熱或不加熱、冷卻或不冷卻、充氣或不充氣、灌裝等工藝制成的飲品基料(冷凍飲品預混料)(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