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動物油脂制品的范圍、要求、檢驗方法、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及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無水奶油、奶油、稀奶油、牛油等動物油脂及分提、酯交換油脂中的一種或幾種的混合物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生牛乳、水、乳粉、干酪粉、乳酪、食用鹽等輔料中的一種或幾種,添加或不添加單,雙甘油脂肪酸酯、磷脂、聚甘油脂肪酸酯等食品添加劑中的一種或幾種,經過原輔料預混、溶(融)解、乳化、殺菌、均質(或不均質)、急冷捏合(或不急冷捏合)、熟成(或不熟成)而制成的具有良好的加工性能的固體、半固體或流動性食用動物油脂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