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香粉腸系列的分類和命名、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鮮(凍)畜(禽)肉、食用淀粉(食用馬鈴薯淀粉或食用玉米淀粉或食用小麥淀粉或食用木薯淀粉)或米粉、飲用水為主要原料,經預處理,絞制(或斬拌)后,選擇性添加食糖(白砂糖或綿白糖)、味精、白酒(或調味料酒)、食用鹽、釀造醬油、食用大豆組織蛋白(食用大豆組織蛋白Ⅰ或食用大豆組織蛋白Ⅱ)、香辛料(葫蘆巴除外)、亞硝酸鈉、紅曲紅,乙基麥芽酚、D-異抗壞血酸鈉、復合水分保持劑、卡拉膠、食品用香精,再經攪拌,灌入腸衣[天然腸衣或膠原蛋白腸衣或食品包裝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狀腸衣膜]后烘干而制成的非即食香粉腸系列(以下簡稱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