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征求意見稿),并邀請社會各界于2024年11月25日前提出寶貴意見。此舉標志著吉林省在推進人參產業標準化建設、提升產品質量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人參,作為一種具有數千年食用和藥用歷史的特殊農產品。自2012年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批準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以來,人參逐漸實現了從藥材向食品的轉變,進入了千家萬戶的餐桌。尤其在吉林省,作為全國最大的人參生產基地,當地政府將“人參進入食品”視為振興人參產業的重要戰略,積極推動人參食品的研發與生產。經過多年的努力,市場上出現了多種形態的人參產品,如鮮參、生曬參、紅參、黑參、大力參、活性參、保鮮人參、糖參、蜜制人參及人參提取物等,滿足了不同消費者的需求。
此次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征求意見稿,旨在通過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標準體系,進一步規范人參食品的生產和加工流程,確保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草案中詳細規定了人參食品的原料選擇、加工工藝、衛生要求、檢測方法等內容,力求從源頭到終端全程把控,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2014年,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吉林省地方標準DBS22/ 024-2014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2020年修訂的吉林省地方標準 DBS22/ 024-2020《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為吉林省人參食品化提供了有利的標準依據,同時在標準實施的十年中也得到了廣大標準使用者的良好反饋。2023年4月19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關于“三新食品”目錄及適用的食品安全標準的公告”(2023年第4號),公告中規定了“人參(人工種植)”的安全標準應滿足:鉛(Pb)≤0.5 mg/kg,鎘(Cd)≤0.5 mg/kg,總汞(Hg)≤0.1mg/kg,二氧化硫≤0.10g/kg。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吉林省地方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DBS22/ 024-2020版本中鉛(Pb)、鎘(Cd)、總汞(Hg)均滿足上述要求,為滿足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第4號)公告,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此次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食品原料用人參》,理化指標中增加二氧化硫限定值≤0.10g/kg,增加二氧化硫檢驗方法GB 5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