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曝光“油罐車卸完煤制油直接裝食用油”,將運輸行業的“脫軌運行”、食品企業管理的“慣性疏漏”風險公之于眾。有報道稱《食用植物油散裝運輸規范》(GB/T 30354-2013)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不具有強制性約束力是本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但事實上并非如此。
除了GB/T 30354之外,《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各類食品的生產、貯存、運輸等各個環節都制定了嚴格、明確的要求,食品企業除了需要做好終端安全性驗證外,過程管理也尤為重要。就本事件而言,針對食用植物油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衛生安全管理、進貨查驗、人員培訓、追溯管理等國家均有明確規定。食品伙伴網結合有關規定,從食品合規管理的角度,分析本事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企業提出建議。
一、食用植物油運輸的合規義務要求
以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為例,運輸過程需要遵守的合規義務要求包括哪些呢?食品伙伴網將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國家層面重要的運輸管理相關規定進行了精準識別匯總(見附件1),供大家參考,提前規避風險。
通過對食用植物油運輸管理的基本要求匯總,不難看出,如果食用植物油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這些規定進行質量安全管控,完全可以避免此類事件的發生。
二、食品企業應建立動態風險識別及管控機制
食品安全風險可能來自各個方面,各個環節。本次事件暴露的主要食品安全風險包括食品和非食品混運導致的交叉污染風險、驗收環節形式化導致的驗收失控、產品檢測結果符合國標就意味合規和安全的認知誤區等。本次事件暴露的風險主要來自運輸環節,但事實上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設備管理等環節均有可能產生食品安全風險。
例如,針對食用油生產企業風險管理,2024年6月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指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的通知,其中2-5: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食用植物油生產)提到:
其實,監管部門已經提前幫助食品企業梳理了運輸環節相關風險及其控制措施。本次事件的發生,很大原因是食用植物油企業對于運輸環節的風險識別不足,進而導致風險管控不到位。為此,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盡快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結合國家政策和企業實際情況,落實自查要求,制定全面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應事前多預防,而不是事后做補救。
三、食品企業應建立有效的驗證評價機制
食品企業識別了相關合規義務要求、風險并制定了控制措施后,控制措施的持續有效落地也是需要重點關注的內容。
食品企業應按照《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同時,結合企業內部自查、外部檢查等活動建立良好的驗證評價機制,才能避免類似事件中有食品安全工作相關規范要求,但是因為執行過于形式化導致食品企業的體系檢查停留于事后的應急措施,而未基于合規管理的日常舉措。
四、打造食品安全合規文化,提升員工意識
無論個體還是組織,意識到食品安全之重并非僅靠事后的懲戒威懾驅動,也需要長期的教育使其融入個人素養和企業文化。
食品企業需識別相關從業者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并對員工進行系統化、體系化的培訓管理及考核。要保證食品安全合規離不開員工的參與,對于員工的管理,文化建設尤其重要。打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合規文化,員工才能由做事正確轉為做正確的事情。積極的食品安全合規文化能幫助企業極大地降低食品安全合規風險和質量問題的發生。
食品企業應充分識別資質管理、運輸管理、成品指標管理等產品全鏈條相關合規義務要求、識別風險并針對性地制定落地措施,做好過程監督管理,從而確保食品生產經營全鏈條合規,從本質上保障食品安全,規避違規風險。食品企業應做好合規系統管理及文化建設,確保合規管理落地,減少合規管理成本,真正讓“合規創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