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 ,國家衛健委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3號),該通知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規范,包括強化主體責任、明確備案范圍和工作流程、強化標準質量以及強化統籌協調等幾個方面。其中明確:對于國家或其他省份已有風險評估結論或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應加強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避免評估結果或標準之間沖突矛盾。各地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在經過科學論證的前提下,可以等同采納或認可其他省份相應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鼓勵有相似飲食習慣、地域特色、風險管理需求的省份探索聯合制定區域性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示例: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4年第7號)|決定廣西區內企業執行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干制三七花》《干制三七莖葉》《三七須根》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24年第2號)|廣西區內企業執行陜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平利絞股藍》(DBS61/0019-2019)
注意:食品生產企業應謹慎對待其他省份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不可隨意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