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是一項制定條款的活動。活動的實質是把人們頭腦中的概念記錄下來,記錄下來的內容就是條款。
通常情況下,采用文字來記錄的條款就是條文。
有時概念要描述的是一個立體形狀比較煩瑣的物體,如果用文字來記錄,不但文字用量比較大,而且閱讀理解也比較費勁,空間圖形難以建立。不如繪制成圖樣既直觀又便于理解。因此,圖樣實際上是條款的另一種表示形式。
有時概念要描述的是許多反復循環的內容,每一個來回變動幾個數字。如果用文字來記錄,結果是文字多,數字少,數字查找起來比較難。不如制成表格,把文字過濾掉,把數字排出來,看起來既清楚又好比較。因此,表格實際上是條款的又一種表示形式。
因此,圖、表在標準中的作用與文字的作用是一樣的。
圖、表除了在標準中可以表示條款外,也可以用來表示附加要素。但是,條款與附加要素在標準中的地位是不同的,圖、表在標準中的地位不能一概而論,要仔細區分圖、表在標準中充當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