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標準對代碼種類的劃分,代碼按其功能分為有含義碼和無含義碼。有含義碼是除對編碼對象起標識作用外,還具有其他特定含義的代碼,如公民身份證的代碼就屬于有含義碼。無含義碼是指對編碼對象只起標識作用,而無其他附加標識含義的代碼(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是由8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本體碼和1位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校驗碼組成。組織機構代碼之所以采用無含義碼,是因為被標識的組織機構在其存在的過程中許多基本屬性經常發生變化(如,機構名稱、機構類型、經營或業務范圍、經濟類型、機構地址等),若采用有含義碼,不但碼位多,且無法保持代碼的不變和唯一。采用無含義碼只對機構實行一一對應的標識,方可保證組織機構代碼的唯一性和終身不變性。被標識機構其他屬性(如經濟行業等)則采用有含義的分類碼在數據庫中加以標識(主要供分類、統計用).這些有含義的分類標識碼,隨著機構相應屬性的變化,當年檢或換發新證時,在數據庫中對相關信息項做出相應的標識變化,但代表該機構的法定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卻始終不變!
賦予組織機構代碼與頒發自然人的身份證號不同,一個自然人,哪怕是非婚生的自然人,都有權獲得屬于本人的身份證號,而組織機構代碼賦碼對象必須是依法成立的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組織,是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統建立起來的集體。機構,泛指機關、團體或其他工作單位。組織機構是有目的、有系統、有秩序地組合起來,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統建立起來的機關、團體和其他工作單位或其內部組織,也就是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機關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單位的統稱,即通常所說的"單位".但"單位"一詞比較籠統,可以指某個計量單位,也可以稱社會的基本細胞家庭為單位。所以,統一代碼標識制度中用"組織機構"來稱呼通常所說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