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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論壇會員667911提問:食品無標(沒有標準)生產如何處理?
新《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但如果企業生產的食品無國家和地方標準又沒有制定企業標準,在《食品安全法》卻找不到明確的處罰規定,企業無標生產食品該如何處理?
生產許可證 營業執照 先后的問題
其實還是先有照為好,這樣從驗資,場所可以來確定我們的行政相對人,先證后照會加大我們的工作量,責任風險也會大些。沒有生產許可證不是照樣生產不了,所以我覺得先照后證為好。
論壇好友紫外線給予的回答:
建議樓主好好再研究一遍《食品安全法》,以上兩條都有說明的。
第二條好象在實施細則中也說到了,取消衛生證,當然是要先辦生產許可證,才辦營業執照的。
不過,這幾個部門如何協調還得等真正實施后才能知道。
論壇好友月夜邀你小酌的回答:
無標生產,食品安全法沒有明確處罰規定,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第八章,第九十五條,無標或者不按標準組織生產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節嚴重的,處5千元以下罰款.
論壇好友gsp1215的回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實施條例
第17條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標準由企業組織制定(農業企業標準制定辦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備案。
對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要求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第32條
違反《標準化法》和本條例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責令限期改進,并可通報批評或給予責任者行政處分:
(一)企業未按規定制定標準作為組織生產依據的;
(二)企業未按規定要求將產品標準上報備案的;
(三)企業的產品未按規定附有標識或與其標識不符的;
(四)企業研制新產品、改進產品、進行技術改造,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
(五)科研、設計、生產中違反有關強制性標準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