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5月6日訊 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核審通過的《棉花加工企業基本技術條件》國家標準于2008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于2009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標準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提出,由全國棉花加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由中國棉花協會、中國纖維檢驗局、中國棉花協會棉花加工分會、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鄭州棉麻工程技術設計研究所、北京中棉機械成套設備有限公司、南通棉花機械有限公司、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伊欣棉業有限責任公司等企事業單位及研究院所共同起草并修訂。
標準起草小組根據我國棉花種植、采收的現狀,從棉花的產品質量、生產效率、能源耗損、經濟效益以及符合與國際接軌的棉花檢驗體制改革要求來制定該標準,使棉花加工企業生產出高質量的棉花。從而提高我國棉花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促進棉花加工企業最大限度地采用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實現企業的規模化生產和科學化管理,盡快適應我國加入WTO參與國際競爭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