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標是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簡稱,是指將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內容,經過分析研究,不同程度地轉化為我國標準并貫徹實施。我國標準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程度,分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非等效采用三種。我國標準化工作"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中指出:要采取措施,加快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步伐,要認真落實采標政策,力爭"九五"末實現主要行業采標率達到70%以上的目標。
采標的原則是:
1. 應當符合我國有關法律和法規,保障國家安全,保護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保護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2. 凡已有國際標準(包括即將制定完成的國際標準),應當以其為基礎制定我國標準。凡尚無國際標準或國際標準不能適應需要,應當積極采用國外先進標準。
3. 對國際標準中的安全標準、衛生標準、環境保護標準和貿易需要的標準應當先行采用,并與相關標準相協調。
4. 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應當同我國的技術引進、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相結合。在技術引進中,要優先引進有利于產品質量和性能達到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技術設備和有關的技術文件;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應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