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國標委、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試行)》的文件要求,按照《浙江省保健品化妝品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由珀萊雅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提案,歐詩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養生堂(上海)化妝品研發有限公司、亞什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上海珈葉實業有限公司、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參與起草的《化妝品美白祛斑功效測試方法》等4項團體標準,經浙江省保健品化妝品行業協會組織專家審查,現批準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現予發布。
附件:標準名稱及標準代號標準號
浙江省保健品化妝品行業協會
2018年11月13日
發布公告.pdf
4項相關標準如下:
4項相關標準如下:
序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編號 | 發布日期 | 實施日期 |
1 | 化妝品美白祛斑功效測試方法 | T/ZHCA 001-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
2 | 化妝品控油功效測試方法 | T/ZHCA 002-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
3 | 化妝品影響經表皮水分流失測試方法 | T/ZHCA 003-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
4 | 化妝品影響皮膚表面酸堿度測試方法 | T/ZHCA 004-2018 | 2018-11-13 | 2019-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