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報成員: 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稱(3.2條和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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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部門: 衛生部 |
3.依據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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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覆蓋的產品: 人用藥品成分處方分類 |
HS: 30. |
其他: |
ICS: 1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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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報文件的名稱: 《食品藥品法規》修正提案(第1535號計劃 - 目錄F) |
頁數: 3頁 |
使用語言: 英語和法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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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內容概述: 本通報宣布一份函件的有效性。該函件為將1種藥品成分增補進《食品藥品法規》目錄F第II部分的提案提供評議機會。藥品成分說明:售出用于治療高磷酸鹽血癥的鈣鹽。鈣鹽起到磷酸鹽結合劑的作用,降低接受透析治療的腎病患者血液中磷酸鹽的濃度。需要由(醫生)具體指導或直接監督。患者同樣也可以要求用其它藥品治療,以及常規的實驗室監控。在用于治療高磷酸鹽血癥時,鈣鹽在正常的治療劑量標準范圍內可能會引起不良的或嚴重的副作用。由目錄F(處方藥)分類所提供的法規制定管理范圍與該藥品成分相關的風險因素相一致。在醫生監督下用藥,對于確保在服用含有該藥品成分的藥之前,獲得足夠的風險/效益信息,并且對于藥物治療的適當監控是必要的。目錄F是藥品成分的列表,這些藥品成分的銷售根據《食品藥品法規》的第C.01.041 至 C.01.049項加以管理。目錄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和獸用藥品成分。目錄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處方的人用藥品成分,但如果標簽上標注或其形狀不適合人用的,作為獸用時不需要處方。 |
7.目的和理由: 保護人類健康
如是緊急措施,說明緊急問題的性質: |
8.相關文件: 治療產品理事會(TPD)網站: http://www.hc-sc.gc.ca/dhp-mps/prodpharma/legislation/acts-lois/notice-avis/index_e.html第1535號計劃,函件張貼日期:2007年9月14日 |
9.擬批準日期: 通常自函件在治療產品理事會(TPD)網站張貼日期起6至8個月內。 |
擬生效日期: 該措施批準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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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見截止日期: 2007/11/28 |
11.備注: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Project No. 1535 can be downloaded at: http://www.hc-sc.gc.ca/dhp-mps/prodpharma/legislation/acts-lois/notice-avis/project_projet_1535_e.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