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準《環境空氣 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等7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環境空氣 6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23)
二、《固定污染源廢氣 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1286-2023)
三、《固定污染源廢氣 煙氣黑度的測定 林格曼望遠鏡法》(HJ 1287-2023)
四、《水質 丙烯酸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 HJ 1288-2023)
五、《土壤和沉積物 15種酮類和6種醚類化合物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1288-2023)
六、《土壤和沉積物 毒殺芬的測定 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 HJ 1290-2023)
七、《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HJ 1291-2023)
《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編碼規則》(HJ 1291-2023)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余6項標準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 759-2015)廢止。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生態環境部
2023年2月9日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2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