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鑒于國家已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動物性水產制品》(GB 10136-2015)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GB 31651-2021),我委經研究,《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即食生食動物性水產品》(DBS 32/006-2014)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廢止,《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衛生規范》(DBS 32/010-2016)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餐(飲)具集中消毒衛生規范》(GB 31651-2021)實施之日起廢止。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