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9〕556號)要求,我委對目前實施有效的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了清理。根據清理結果,決定廢止10個廣西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名單如下:
《馬蹄粉》(DBS45/002-2013)
《朗姆酒》(DBS45/004-2018)
《食品工業用荔枝汁》(DBS45/009-2013)
《火麻油》(DBS45/010-2014)
《火麻仁》(DBS45/015-2015)
《羅漢果飲料》(DBS45/022-2015)
《白果仁罐頭》(DBS45/027-2016)
《芭蕉芋粉條》(DBS45/039-2017)
《桑葚酒》(DBS45/043-2017)
《火麻糊》(DBS45/048-2018)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