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標委及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中環聯字〔2018〕79號)的相關規定,經研究,中華環保聯合會組織專家對《實驗室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固定污染源廢氣惡臭排放在線監測技術指南》、《揮發性有機物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項目審核評估指南》和《汽車維修行業綠色噴涂共享中心技術規范》等四項團體標準進行立項評審,經專家評審、所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并予以公告。
請起草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抓緊組織實施,嚴把質量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的編制工作。
聯 系 人:吳克食
電話/傳真:010-53519880/5957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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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環保聯合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