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化總體組成員單位,各有關行業協會、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體系,增加綠色產品供給,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培育綠色市場的必然要求,是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引領綠色消費、增加百姓獲得感的有效途徑。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6〕86號,以下簡稱《意見》),提出開展綠色產品標準體系頂層設計和系統規劃,編制綠色產品標準體系框架和標準明細表,研究制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2016年11月,國家標準委辦公室印發《關于成立國家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化總體組的通知》(標委辦工一〔2016〕157號,以下簡稱總體組)?傮w組具體負責擬訂我國綠色產品標準化發展戰略和推進措施,制訂我國綠色產品評價標準體系框架,研究提出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計劃,協調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的技術內容和技術歸口,組織技術歸口單位推進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研究提出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的建議,統籌推動綠色產品國際標準化,推進綠色產品標準應用實施等工作,秘書處設在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為了提高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和適用性,更好地滿足《意見》和 GB/T 33761-2017《綠色產品評價通則》有關要求,國家標準委對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立項流程和編制流程做出明確規定。立項流程具體包括:(1)總體組秘書處接收新項目立項建議(包括標準立項建議書和標準草案);(2)總體組秘書處按總體組的要求組織立項形式審查;(3)通過形式審查的立項建議,總體組秘書處提交專題會議進行技術評審;(4)通過專題會議評審的立項建議,總體組協調確定技術歸口單位并出具建議立項的會議紀要;(5)技術歸口單位按照國家標準制修訂程序申報立項,上報材料應包括總體組建議立項的會議紀要。
遵循以上原則和流程要求,自2017年以來在總體組的統籌組織以及相關標委會、機構等努力下,先后發布紡織產品、家具、快遞封裝用品等16類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此外,總體組進一步推進廚衛五金產品、輪胎等10多類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的制定。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見附件1。
為進一步健全綠色產品評價標準體系,加快推進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制修訂工作,現開展第四批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項目征集工作。請圍繞生態環境影響大、消費需求旺、產業關聯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國際貿易量大的產品領域及類別,優先選取與消費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關的生活資料、終端消費品、食品等產品,研究提出亟需的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定需求,填寫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定需求表(見附件2),并依據《綠色產品評價通則》編制綠色產品評價標準草案,于2020年9月30日前函報國家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化總體組秘書處,同時發送電子版材料(包括:簽字蓋章后的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定需求表掃描件、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定需求表word版、標準草案電子版)。聯系人及報送地址如下:
聯系人: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朱藝 付允 高東峰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號
郵編:100191
電話:010-58811493/1701/1127
郵箱:zhuy@cnis.ac.cn
附件1: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
附件2:綠色產品評價國家標準制定需求表
國家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化總體組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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