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日前召開的全國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會議獲悉,我國職業病診斷與鑒定工作順利推進,到目前為止,已制修訂各類職業衛生標準636項。
據介紹,衛生部已頒布實施了《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等一系列《職業病防治法》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職業病診斷標準93項,放射衛生防護標準82項,放射性職業病診斷標準35項。各地已經批準356家職業病診斷機構,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共4211人,職業病診斷鑒定專家庫專家總數達2689名。
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指出,當前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外部問題:多年來,由于勞動者的職業史和接觸職業病危害情況不明確等問題,造成職業病診斷機構難以受理勞動者的職業病診斷申請,一些職業病患者不能及時進入法定診斷程序。二是內部問題:有的職業病診斷機構不嚴格依法依標準開展診斷工作;有的單位害怕承擔責任,回避矛盾,也有不具備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單位擅自進行職業病診斷或極個別單位違反國家職業病診斷鑒定規定把職業病診斷作為創收的手段;現行職業病診斷與鑒定規定還不夠完善,如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診斷鑒定書等法律文書還有待進一步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與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脫節,職業健康體檢工作不規范等。
陳嘯宏要求各級衛生部門加強對職業病診斷機構與鑒定組織的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完善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制度和職業病診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