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標準化法》、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及《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試行)》(國質檢標聯〔2017〕536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吉林省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發揮吉林省標準化協會在推廣團體標準和提升標準化管理水平中的作用。協會決定開展2019年團體標準制修訂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及原則
申報標準應符合國家、行業、地方與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緊密圍繞市場行業發展方向,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具有可行性填補現有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空白,吸納科技創新成果,滿足市場對標準的需求。
二、申報要求
1、標準選題應與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無交叉、無重復,并符合吉林省重點工作,振興吉林、城市建設、鄉村發展、環境治理、食品安全及其他領域等項目。對技術成熟、基礎工作扎實、技術文件較完善的標準可優先立項,進入快速制定程序。
2、申報單位應具備與申報標準相關的技術基礎和研究能力,包括技術、人員和設備等。
三、申報程序
1、填寫申報內容
申報單位進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實填寫附件《吉林省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立項申請書》;
2、提交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前提交紙質版加蓋公章后立項申請書(一式二份),并同時提供電子版word格式文件,若已有標準草案及其相關論證材料一并發送至協會辦公QQ郵箱。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 劉俊林、周明明
聯系電話:0431-88950667 0431-88250777 13089133999
聯系郵箱:852672175@qq.com
附件: 1、《吉林省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
2、《吉林省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立項申請書》
吉林省標準化協會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