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從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傳來消息,沛縣微山湖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微山湖粳米”,通過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認證,獲國家綠色標志使用權。
微山湖米業有限公司地處微山湖西畔,公司始建于1999年,現有固定資產260余萬元,公司引進先進的碾米工藝和加工設備,選用美亞達公司生產的色選機和國內最先進的拋光機、定量包裝機組,采用“公司+基地+農戶”的生產運作模式。2004年,該公司生產的“一季春”大米獲無公害認證,產品主要銷往南京、蘇州等地。
2007年,經微山湖米業有限公司申請,市、縣綠色食品辦公室邀請,省綠色食品辦公室對企業生產、設備、設施、基地環境等情況進行了現場考察。微山湖米業有限公司建立了3萬畝固定的綠色食品水稻生產基地,基地以純農業生產為主,農民一直注重生態農業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原始生態環境得到了有效保護。基地農藥、肥料的使用嚴格按照NY/T393—2000《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394—2000《綠色食品肥料使用準則》合理施用。2007年9月,南京大學現代分析中心,依據綠色食品標準對微山湖米業有限公司綠色水稻生產基地的三段、六段等8個村進行了農業環境監測與質量評價。經檢測:土壤、灌溉水等各項指標均符合標準,基地生態條件良好,具有可持續生產的能力,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生態環境質量有關要求,適宜發展綠色食品。經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南京)檢測,根據NY/T419-2006標準提供的大米樣品檢測,“微山湖粳米”符合綠色大米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