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號)和《陜西省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政發〔2015〕45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完善地方標準,提高地方標準供給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標準的引領作用,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省級各相關部門、各相關技術歸口單位,結合新修訂的《標準化法》及當前標準化工作改革政策,對2016年12月31日以前批準發布的陜西省地方標準進行了復審,決定廢止15項(見附件1)、修訂35項(見附件2)、整合13項(見附件3)陜西省地方標準,現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陜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