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落實新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充分發揮標準化工作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進一步推動全區標準化工作上臺階,經研究,決定開展2018年廣西重要技術標準項目進行評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廣西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檢驗檢測機構、社會團體等單位和組織,主導制(修)訂的標準:包括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及其他公認的國際組織發布的國際標準;牽頭制(修)訂的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組織制(修)訂的標準:包括團體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先進企業標準(標準排名前二位的起草單位和個人),于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實施,并滿足以下條件:
(一)填補標準空白,符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實現一、二、三產業及新興產業的合理布局和高質量發展;
(二)標準中采用了先進的研究成果,屬于國家、自治區技術創新等項目研制的標準成果,實施后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等;
(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有充分話語權,有利于形成優勢產業,占領產業競爭制高點;
(四)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后,經過吸收轉化并提高技術水平、再創新,形成的各類標準;
(五)面向東盟開展標準合作及互認,實現雙多邊務實合作和互聯互通,推動標準“走出去”,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
(六)其他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二、申報材料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重要技術標準項目申報書》;
(二)標準正式印刷文本和發布公告;
(三)標準實施效果的證明文件。
三、推薦單位
推薦單位包括自治區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屬于自治區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及自治區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四、評審程序
(一)受理審查。對推薦項目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全部材料均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
(二)專業評審。組織專業評審組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專業評審,并向評審委員會推薦。
(三)綜合評審。評審委員會對專業評審組通過的項目進行最終評審,包括評議、答辯及投票等環節,確認擬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推薦的項目。
(四)公示。對擬推薦項目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獎勵
公示無異議后,確定2018年重要技術標準擬推薦項目名單,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批準并發文通報予以獎勵。
六、相關要求
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相關內容,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推薦單位應嚴格審查,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請各單位認真組織好廣西2018年重要技術標準評選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工作,申報材料原件(一式三份),逾期概不受理。請于2018年8月15日前報我局標準化處。
電話:0771-5303210,5360636;聯系人:廖麗莉
地址:南寧市星湖路26號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重要技術標準申報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