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貴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實施細則(試行)》,遵循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原則,貴州省衛生計生委于2017年9月28日組織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相關專家,對貴州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省食藥監局等單位申報的21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申請,進行了立項審評。專家審評結果:擬準予《貴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衛生規范》等7個標準立項(具體見附件1)。現公開征求相關部門及社會意見。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的立項標準有異議,于2017年11月10日前,請以真實身份(單位提出的應當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應當留本人聯系方式)書面向省衛生計生委食品處反饋。
食品處聯系人:顧 華,陸 婧。
聯系電話:0851-86826074。
電子郵箱:gzwjwspc@163.com。
附件:
2017年10月10日
具體標準列表如下
序號 | 標題 | 制(修)訂情況 |
1 | 貴州豆制品小作坊加工衛生規范 | 制定 |
2 | 熟肉制品中的罌粟咸、嗎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3 | 雞肉中磺胺氯吡嗪殘留量的檢測-超高效液相色譜-串聯質法 | 制定 |
4 | 貴州米豆腐、豌豆涼粉小作坊加工衛生規范 | 制定 |
5 | 貴州米粉(米皮) | 制定 |
6 | 食用調和油 | 制定 |
7 | 貴州酸湯調味料 |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