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項范圍
沒有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天津地方特色食品,包括: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
(二)地方特色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三)與地方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等。
(四)修訂與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沖突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不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類別和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等。
二、相關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范圍,符合我市食品產業發展實際需求,有利于解決本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體現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
(二)立項建議要從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做出充分論證,建議立項的標準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相關評估基礎。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等材料。
(三)立項建議應不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重復。
三、報送時限及程序
提出立項建議時,應當報送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格式填寫,與支持材料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聯系人:王巖,聯系電話:022-23337560,電子信箱:wangyan1@tjhi.com.cn)。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填寫的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材料加蓋公章,郵寄至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郵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區貴州路94號 天津市衛生監督所1305室,郵編:300070)。
(三)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30日。
報送的立項建議,經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通過后,列入2017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