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7日,韓國制定食品衛生法執行法令修訂提案。修訂食品衛生法執行法令:修訂餐館中出售的紅肉原產地標簽規定;擴充餐館中的原產地標簽項目(豬肉、雞肉、米飯、泡菜)。涉及的產品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設備、包裝和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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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7日,韓國制定食品衛生法執行法令修訂提案。修訂食品衛生法執行法令:修訂餐館中出售的紅肉原產地標簽規定;擴充餐館中的原產地標簽項目(豬肉、雞肉、米飯、泡菜)。涉及的產品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設備、包裝和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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