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項依據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6〕733號)要求,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我省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立項建議要求
(一)應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充分反映我省食品特點和食品產業發展需求,有利于解決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問題。
(二)應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結果為依據,將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風險的因素作為控制重點,科學合理設置標準內容。
(三)應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
(四)不應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農業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五)立項建議征集范圍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
三、提出單位要求
(一)任何單位、個人和組織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擬承擔標準起草的應當為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擬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具有標準制定、修訂的工作經驗和科研設備,能夠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科研、教育機構等牽頭承擔同一領域的多個標準。
(三)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標準起草單位和負責人應當熟悉相關領域食品安全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能夠了解各方面意見。
四、報送時限及程序
(一)申報立項建議時,應填寫《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附件),并將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郵寄至省疾控中心(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以上材料電子版同時發至郵箱:sdcdcspyy@126.com。
(二)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30日。
(三)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我委將委托省疾控中心(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公開征求擬立項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意見。
聯 系 人:王克波
電 話:0531-82679413 82679620(傳真)
通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6992號
郵政編碼:250014
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